11月8日下午,新浪数字新闻报道,近日,部分用户起诉夏普厂商,称电视存在设计缺陷。今天夏普回应称,产品合格安全,用户拆卸行为不符合机器安全操作规范。将产品责任归咎于制造商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原答复如下:

11月6日,有媒体报道,夏普的液晶-50nx100a和液晶-45sf460a电视产品存在缺陷。基于对夏普全球用户负责的原则,Fulian.com作为夏普在中国的经销商,现就相关情况声明如下:

1.至于用户起诉夏普电视厂商一案,到目前为止,厂商和我司都没有收到法院关于此事件的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件;如果消费者未按照警告要求擅自拆卸机器或任何部件或调整机器或任何部件,则不符合机器的安全操作规范。将产品责任归咎于制造商显然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二、所有夏普电视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都经过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并获得了国家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2017年8月,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抽查中,发现lcd-45sf460a夏普电视机合格。此外,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通过了北京三家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和测试。

[科技资讯] 夏普回应消费者诉讼案:产品合格用户拆机不符合规范

目前,网络上未经事实验证、仅基于片面信息的歪曲、不准确报道,是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严重损害了夏普的商品声誉、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权利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夏普的商品信誉和商业信誉,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民事侵权、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非常感谢媒体朋友的关注,欢迎大众媒体的监督。同时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尊重事实,客观公正的报道。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郑州复联网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事件:用户起诉夏普电视制造商产品设计存在缺陷

11月5日,薛先生因新房装修,于2017年7月21日购买夏普LCD-50n x10a(以下简称50寸)电视机2999元,于8月2日购买夏普lcd-45sf460a(以下简称45寸)电视机1988元。安装人员告诉50寸电视自己拆开电视安装wifi模块。在拆卸电视机的过程中,薛先生发现50寸电视机存在设计缺陷,于是将两台电视机送到第三方机构信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发现两台产品均不合格。对此,夏普电视制造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被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电视机费和检测费。上周末,薛锋以个人名义在北京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向在场的几家媒体宣布,夏普电视将被带上法庭。(瑞豪)

标题:[科技资讯] 夏普回应消费者诉讼案:产品合格用户拆机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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