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5月8日上午,东方精工发布《关于回复深交所2018年度报告询证函的通知》。在复信中,详细说明了双方的沟通、立信审计程序和争议解决方法。同时,针对普劳雷德关联交易和在销售和采购方面提供质量保证的合理性,以及普劳雷德核心管理层和R&D团队的变化,发布了大量详细的数据和信息。
其中,根据立信审计程序及相关方沟通,回复要点如下:
1.普鲁莱德原股东未批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其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的审计调整,并指示普鲁莱德原股东委派的管理层不签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批准的财务报表,导致2018年未出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鲁莱德专项审计报告。
建议解决方案:根据资产购买协议,联合指定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德勤东关、普华永道中天)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协商解决利润补偿问题。
2.详细举例: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北汽集团管理层、宁德时报、普锐德原股东普锐德进行了多轮沟通。立信通过现场沟通、邮件查询、访谈等方式,多次与相关方就Puulaid重大审计调整事项进行沟通,包括宁德时代的返利事项、关联交易的公平性、产品质量保证等。
经过几轮沟通的结果:2019年4月1日,普劳莱德召开董事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与普劳莱德原股东及其管理层就审计调整事宜进行沟通。但普劳雷德原股东及其委派的管理层仍拒绝接受审计调整建议,普劳雷德原股东委派的管理层仍认可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财务报表(该报表仅加盖普劳雷德公章,未由相关人员签字),但仍拒绝在财务报表上签字。
3.根据审计准则,公司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出具不以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前提。立信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获得了东方精工财务报表不存在因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认为东方精工财务报表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公允反映。
因此,在没有普ulaid审计报告的情况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充分合理的依据。
4.专项审计报告是公司及其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发布和披露的法律文件,也是上市公司全面披露年度报告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各方的履约惯例,由于普劳雷是东方精工的子公司,公司根据审计报告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确定了普劳雷的业绩承诺的实现结果,立信会计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到目前为止,浦莱德原股东委派的管理层尚未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上签字盖章,所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仍无法为浦莱德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专项审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文件。
据悉,5月6日,普劳德管理层在北京召开媒体吹风会,指责立信和东方精工对普劳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调整细节缺乏事实依据,立信审计过程存在重大瑕疵,立信和东方精工沟通被动,导致分歧最终解决,审计报告迟迟未发布。目前,东方在此回复中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但双方争议的更多细节有待进一步确认。
标题:[科技资讯] 东方精工回复函:与普莱德多轮沟通 立信严守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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